校属各单位: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鄂财绩发〔2018〕5号)(以下简称为“通知”)要求,由财务处牵头,委托湖北众证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对我校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评价工作已按通知要求顺利完成,评价结果如下:
1. 2017年三峡大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2.70分,评价等级为“优”;
2. 2017年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绩效评价得分91.45分,评价等级为“优”;
3. 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专项绩效评价得分98.84分,评价等级为“优”;
4. 2017年高校科研课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96.53分,评价等级为“优”;
5. 2017年高校基本建设专项绩效评价得分87.34分,评价等级为“良”。
按《通知》要求,学校应公开发布绩效评价结果,并向省财政上报绩效评价整改及结果运用情况。现将学校2017年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同时财务处将发送电子版数据至各归口管理部门。请各部门认真查看涉及各自归口管理经费的绩效指标得分和绩效评价报告内容,尤其对有扣分项的绩效指标,须认真分析原因,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绩效指标、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另外,请各部门逐一就扣分项的成因及下一步整改措施进行说明,形成整改报告(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于2018年9月20日前报财务处预算科,由财务处汇总上报省财政厅。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7年三峡大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及自评表
2. 2017年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专项绩效评价报告及自评表
3. 2017年学生资助工作专项绩效评价报告及自评表
4. 2017年高校科研课题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及自评表
5. 2017年高校基本建设专项绩效评价报告及自评表
财务处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