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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财〔2020〕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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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三峡大学预算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三峡大学预算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三峡大学预算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
三峡大学
2020年12月15日
三峡大学校长办公室 |
2020年12月15日印发 |
共印5份 |
附件:
三峡大学预算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湖北省省级预算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省级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鄂财绩发〔2020〕3号)等规定,结合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算绩效评价,是指学校依据批复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严谨的方法和程序,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样本,对学校预算资金及其使用主体的支出行为、产出和效果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形成评价结果的过程。
第三条 绩效评价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学校预算绩效进行客观、公正地反映。
(二)分类管理。项目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应职责分明,其中项目绩效评价由学校财务部门、各预算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整体绩效评价由财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完成。
(三)责任约束。各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对本部门所管理的资金的预算绩效负责,各部门自评结果应当由部门负责人审签;学校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方案应当呈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核,学校自评结果应当送分管财务校领导审签。
(四)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 绩效评价主要依据:
(一)国家和湖北省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湖北省省委和省政府重点任务要求;
(三)学校、部门职责相关规定;
(四)相关行业政策、行业标准及专业技术规范;
(五)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及办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财务和会计资料;
(六)项目设立的政策依据和目标,预算执行情况,年度决算报告、项目决算或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
(七)省人大审查结果报告、审计报告及决定、财政监督稽核报告等;
(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二章 组织管理和职责分工
第五条 财务部门、预算归口管理部门按其职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评价。
财务部门是学校预算绩效评价的牵头部门,各预算归口管理部门是预算绩效评价的主体。
审计部门根据需要对预算绩效实施审计,并提出改进管理意见,督促落实。
第六条 财务部门主要职责:
(一)制定学校预算绩效评价实施办法;
(二)组织实施学校预算绩效自评工作,汇总审核绩效自评结果并按要求向省财政厅上报;
(三)指导各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实施绩效评价工作;
(四)配合完成省财政厅组织的财政评价;
(五)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按要求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六)应当履行的其他绩效评价职责。
第七条 预算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具体实施本部门管理的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相关工作,包括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应用等;
(二)接受学校财务部门对绩效评价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三)配合完成省财政厅组织的财政评价;
(四)应当履行的其他绩效评价职责。
第三章 管理的范围和内容
第八条 根据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要求,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范围是所有省级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等。
第九条 绩效评价分为项目评价、政策评价、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等。
第十条 绩效评价一般以预算年度为周期。
对延续年度的重大项目可以根据项目进展或支出完成情况实施阶段性评价,全部完成后适时开展全周期绩效评价。
科研项目按照中央和省有关科研项目管理要求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第十一条 根据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的要求,绩效评价的范围包括:所有省级预算一级项目和二级项目,含部门预算项目(不含不可预见经费)、省直专项、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具有特定用途和具体使用目标的共同事权类一般性转移支付;部门整体绩效评价。
第十二条 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绩效评价。主要从产出、效果等方面,综合衡量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侧重于绩效改进。
(二)政策绩效评价。主要从政策制定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政策执行的效率性和合规性、政策目标的实现程度等方面,综合衡量政策实施效果,侧重于政策调整。
(三)部门整体绩效评价。主要围绕学校职责、行业发展规划,以预算资金管理为主线,统筹考虑资产和业务活动,从产出和效果等方面,衡量学校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侧重于提高学校整体绩效水平。
第四章 绩效评价指标、方法和结果
第十三条 绩效评价指标是指衡量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考核工具。
绩效评价应当根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开展,不得另行设定绩效评价指标。根据预算批复的绩效指标开展绩效评价完成后,确有需要的,可另设绩效评价指标开展评价,评价结果可不报省财政厅备案,绩效评价指标中的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应作为次年绩效目标进行设置。
第十四条 绩效评价方法主要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根据评价对象的具体情况,应当采用两种以上方法。
(一)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
(二)比较法。是指将实施情况与绩效目标、历史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情况进行比较的方法。
(三)因素分析法。是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部因素的方法。
(四)最低成本法。是指在绩效目标确定的前提下,成本最小者为优的方法。
(五)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专家评估、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方式进行评判的方法。
(六)标杆管理法。是指以国内外同行业中较高的绩效水平为标杆进行评判的方法。
(七)其他评价方法。
第十五条 绩效评价方式包括两种,可以由各预算归口管理部门自行实施,也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具体方式在相关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中进行明确。
第十六条 开展绩效评价应当出具绩效评价结果。
由各预算归口管理部门自行实施的,由各部门直接形成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由财务部门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基础上形成绩效评价结果。
第十七条 项目绩效评价和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应当采取评分的形式,总分设置为100分。
政策绩效评价可以不采取评分的形式,根据评价给出延续或终止的结论。
第五章 绩效评价具体实施
第十八条 学校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制订工作方案。由财务部门负责制订工作方案,呈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核后,根据审核意见予以发布实施。
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评价对象、组织方式、评价方法、调查问卷设计、具体样本确定、评价人员组成、实施时间安排等内容。
(二)组织实施绩效评价。通过案卷研究、调研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核实数据和信息,并对这些数据和信息进行整理分析。
(三)撰写绩效评价结果。由各预算归口管理部门自行实施的,由各部门直接形成绩效评价结果;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的,由财务部门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绩效评价报告为依据,形成绩效评价结果。
(四)建立绩效评价档案。绩效评价档案由各预算归口管理部门或第三方机构予以归档,同时报送财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绩效评价应当对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评分。
绩效评价采取评分的形式,满分为100分,不设置加分项,可以不评级。其中:预算执行情况20分,产出指标40分、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40分。可根据各项指标重要程度确定二、三级绩效指标的权重。
第二十条 绩效评价的评分方法。
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完成值在指标值中所占比例记分。
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
各项绩效指标得分汇总成该项目自评的总分。
第二十一条 绩效评价结果呈现形式。
(一)表格形式
以下情形以自评表形式呈现(见附件1、附件2):
1.工作运转类的项目自评;
2.金额小于1000万元(含)的项目自评;
3.项目支出总额小于1000万元(含)的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二)文字形式
除上款所列情形外,其他情形应当出具项目自评结果(见附件3)或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见附件4)。
第二十二条 绩效评价结果(文字形式)分为缩略版和摘要版两种版本,缩略版主要供各预算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人大审查人员使用,摘要版主要供分管财务校领导审签。
第二十三条 学校绩效评价工作原则上应当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并由财务部门汇总审核后送分管财务校领导审签,按要求报送省财政厅备案。
第六章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二十四条 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后,财务部门根据分管财务校领导批示要求和自评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在90日内将经分管财务校领导审阅的应用情况,报送省财政厅备案。
第二十五条 财务部门、各预算归口管理部门要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编制预算和安排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预算支出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六条 学校根据评价结果建立项目资金绩效奖惩机制。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予以表扬并加大对该实施单位或同类项目的支持力度等;对因决策失误、管理不善等自身原因导致达不到绩效目标、或评价结果较差的,予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根据整改情况调整预算。
第二十七条 财务部门在部门决算公开时同步在学校门户网站以及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部门自评结果及应用情况,并永久保留。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 财务部门和各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绩效评价管理有关职责,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依法接受监督。
各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对自评结果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审计部门加强对自评结果真实性、准确性的复核,绩效审计办法另行规范。
第二十九条 受托的第三方机构应当对其出具的评价报告负责,保证报告的公信力和客观性。
第三十条 对不能按要求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报送绩效评价结果的部门,应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调整项目预算、取消项目支出等。
第三十一条 对在绩效评价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应当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各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暂行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财务处负责解释。2017年12月25日印发的《三峡大学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三峡大校〔2017〕66号)同时废止。
附件:1.XX年度XX项目自评表
2.XX年度XX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3.XX年度XX项目自评结果(格式)
4.XX年度XX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格式)
附件1:
XX年度XX项目自评表
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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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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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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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省直专项 □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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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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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1 (XX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产出指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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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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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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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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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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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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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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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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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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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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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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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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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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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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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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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附件2:
XX年度XX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 填报日期: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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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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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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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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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部门整体支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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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1:(XX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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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产出指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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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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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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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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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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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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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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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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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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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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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目标2(XX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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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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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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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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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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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附件3:
XX年度XX项目自评结果(格式)
(缩略版)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完成的绩效目标。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包括核实和评述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列举本年度绩效问题和原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项目整改和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XX年度XX项目自评表(附后,格式参见附1)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项目立项目的和年度绩效目标。
2.简要概述项目资金情况(包括资金结构、投向、用途、分配方式、结果等相关情况,常年性项目说明年度情况,延续性项目说明周期情况)。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简要概述部门自评组织实施过程等相关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五)其他佐证材料
注:缩略版建议6000字以内。
年度XX项目自评结果(格式)
(摘要版)
摘要版只保留缩略版的第一部分,精简到1500字左右。
附件4:
XX年度XX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格式)
(缩略版)
一、自评结论
(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执行率情况。
2.完成的绩效目标。
3.未完成的绩效目标。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包括核实和评述上年度结果应用情况,列举本年度绩效问题和原因。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
1.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包括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提高、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调整完善等相关内容。
2.拟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情况。
附件:XX年度XX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附后,格式参见附2)
二、佐证材料
(一)基本情况
1.简要概述部门支出情况以及当年省委省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
2.简要概述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二)部门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简要概述部门自评组织实施过程等相关情况。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离原因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四)上年度部门整体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五)其他佐证材料
注:缩略版建议6000字以内。
XX年度XX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结果(格式)
(摘要版)
摘要版只保留缩略版的第一部分,精简到1500字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