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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2年三峡大学预算的通知

2011-12-06 00:00  作者:   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按照省人大、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要求,2012年起省属高校将全面试编部门预算,实行“一所高校一本预算”改革,即校内预算和上报教育厅的部门预算内容基本一致,规范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管理。为了做好学校2012年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搞赤字预算。

2.完整性原则。所有收入均应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支出,不得在预算之外保留收支项目。

3.重点性原则。优先保证基本支出,在确保学校正常运转的前提下,继续支持学科建设、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和校园建设,提高办学水平,改善办学环境。

4.透明性原则。按照省人大和社会群众的要求,省属高校2012年预算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维持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的支出,原则上须在上年预算基础上下降10%。

5.细化原则。各部门在认真分析上年支出效益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预算文本、细化支出内容,确保预算编报内容完整,数据准确。

二、预算编制程序和时间安排

1.“一上”阶段(2011年10月31日至11月14日)

各单位向财务处报送预算编制基础资料(盖章),包括:①学校有关基本数据;②各单位年度经费需求、有关收入预测数及说明材料。

2.“一下”阶段(2011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财务处汇总编制预算初稿,报主管财务校领导审核,同时逐级向下反馈意见。

3.“二上”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

财务处结合各单位意见编制预算草案,提交预算委员会审核。

4.“二下”阶段(2012年1月5日前)

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预算,下达到各单位执行。

三、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数据提供

校长办公室填报学校基本数字表;人事处填报学校各单位在职职工人数、高层次人才统计表,提供各学院职工人数、档案工资和岗位津贴标准;组织部填报干部职数统计表、基层党支部人数统计表;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填报三峡大学机动车情况表;教务处、研究生处、国际文化交流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含高职学生)、科技学院分别填报学生人数统计表;教务处提供2011年度学院公共课、交叉课选课学分数;科学技术处提供各学院和科研机构2011年科研业绩情况;研究生处提供2011年学院研究生教学业绩情况;发展规划处提供2011年学院目标考核情况。

(二)收入预算提供

财务处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学生数和国家有关政策预计财政拨款、各类学费、住宿费和其它收入情况;科学技术处根据科研任务和科研项目合同签订情况预计纵、横项科研项目到帐经费;勘测设计总院、科技学院等有上缴任务的单位预计上缴收入情况。另外,有创收收入的单位还应预计创收情况。收入测算要谨慎稳妥、留有余地,没有把握的收入项目和数额,不要列入预算。收入预算填报附件一表五。

(三)支出预算提供

各部门申报的支出预算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是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其日常工作所必须的支出,主要包括校本级基本支出和学院支出。

(1)校本级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主要由以下部门编制:①人事处负责校本级承担的档案工资、岗位津贴、其他工资、社会保险费、公费医疗费、福利费、福利基金、住房公积金、优抚对象及抚恤金以及离退休金等经费的编制;②发展规划处负责目标考核奖励经费的编制;③学生处负责学生奖、贷、助、勤和医疗补助经费的编制;④研究生处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分别负责研究生助学金和留学生生活费的编制;⑤老干部处负责离退休公用经费预算的编制;⑥后勤集团、勘测设计总院、仁和医院、科技学院、华海职校等负责其代发工资款的编制。

编制人员经费预算必须依据相关数据进行详细测算,其中人事处填报附件一表一,其他单位填报附件一表二。

(2)校本级基本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包括综合办公费和专项业务费。

综合办公费由财务处按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人员情况和定额计算编制,不需填报,请各单位及时与人事处、组织部等部门核对数据。各单位主要填报本部门控制的专项业务费,填报时应本着节约、效益的原则对经费需求认真测算,对工作内容和测算依据进行详细说明。专项业务费具体项目名称、表样和填报要求参见附件一表三、表四和填表说明。

另外,各单位本年若有新增日常公用经费需求,也可根据需要选择附件一的表三和表四填报。

(3)学院支出

学院支出预算总额由财务处根据学院预算编制办法、各职能部门提供的基础数据进行测算,明细预算由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报送时间另行通知。为进一步完善学院预算办法,各学院可到财务处详细了解学院收入预算编制细节,书面反映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并对预算编制、学院预算与目标考核、人才引进的挂钩办法提出合理建议。

2.项目支出是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主要分工如下:①人才工程建设项目由人事处填报;②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由教务处填报;③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由重点学科建设办公室填报;④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人才科研启动费、科技经费和科研项目经费由科学技术处填报;⑤教学、行政设备购置及维修、临床医学院设备购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运行项目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填报;⑥基本建设投资、房屋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由基建维修办公室填报;⑦文献信息资源购置项目由图书馆填报;⑧基建贷款贴息项目由财务处填报;⑨信息化建设、校园卡建设项目由信息中心填报;⑩重点目标任务资助专项经费由发展规划处填报。另外,各单位若有新增项目支出预算也可填报。

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应详细填报附件二即项目预算申报文本。

四、2011年预算指标结余处理办法

1.各单位人员经费、创收分成经费指标结余结转下年使用。

2.校本级基本支出预算中安排的各单位公用经费指标结余一律作清零处理。学院公用经费指标结余处理办法在下发学院预算控制数时一并通知。

3.校本级项目支出经费指标结余处理办法

(1)重点学科建设经费、重点实验室经费的预算指标结余,分别由重点学科建设办公室和科学技术处按照相关经费管理办法进行清理和适当归并。

(2)设备购置费、房屋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费的预算指标结余,分别由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和基建维修办公室进行清理,已对外签订合同的按合同金额予以保留。

(3)教学教改、课程建设、品牌专业建设、党建研究、高教研究、发展规划课题研究经费等,分别由教务处、宣传部、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生处、发展规划处等归口管理部门根据项目计划和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清理。

(4) 人才科研启动费、学校科学基金项目、纵横向科研项目由科学技术处按《三峡大学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三峡大科〔2010〕25号)进行清理。勘测设计研究总院管理的科研项目由该院负责清理。

以上未涉及的项目经费指标结余由各经费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或有关办法进行清理。

4.其他经费指标结余如需结转下年或有其他处理意见,由经费使用单位提出申请,交财务处审核。

所有预算指标结余处理办法均由财务处审核后上报主管财务校领导审定。本通知下发后,各单位不得突击花钱或采取提前支付方式转出学校资金。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认真测算各项支出,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组织各项收入。

2.项目经费申报要和年度工作计划有机结合起来,保证重点支出需要。预计2012年上级部门拨入的专项经费也必须列入收支预算。

3.请各单位在财务处网页资料下载栏或QQ群下载预算申报表,根据需要选择表格认真填制,于本通知规定时间内将资料交到财务处预算科。

财务处预算科咨询电话:6392205,QQ群号码:25289677,联系人:李兰芝,杨兵,刘山湄。

附件1:2012年机关及直属单位预算申报表

2: 项目预算申报文本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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